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10日电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论述在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天津成为天津代表团代表两天来的热门话题。
李树文代表和赵玫代表认为,在社会的剧烈震荡和转型中,必然会出现某种不和谐。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非常适时的,是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造性的发展和提升。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不可少,要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文化事业的工作者,一定要打造出精品文化,为人们营造出真正健康向上的精神家园。
朱天慧代表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天津,必须在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上下功夫。要通过各种方式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对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进行宏观调控。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多安置就业;要加大对无专长人员专业培训的力度;要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降低或免收低收入者的利息税,提高高收入者的利息税。
张慧玲代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天津,必须始终把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我们天津为下岗再就业人员购买公益岗位的做法应该坚持下去。各级政府要始终从灵魂深处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采取各种措施,建立长效帮困机制,让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众能得到更多的实惠,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吴云贵教授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社会更加和谐、更加公正、更加有序、更加富有人文精神。要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客观环境对发展具有制约作用,在做决策、定政策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这一因素。要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达到和谐的人际关系,注意解决一些潜在的矛盾,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东部较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先富人群与贫困群体的关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记者王立文武志成金永伟)(2005年0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