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在这里,我们讲一个发生在城西干道的事故案例,受害者是在快车道上骑自行车的曹女士。
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在城西干道上,驾驶员张某驾着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左侧的第二股快车道。 过了与察哈尔路交叉的路口后,前面有一辆自行车突然从左面横穿过来。他赶紧刹车并打方向向右避让,但轿车还是碰到了自行车,骑车的曹女士当即摔倒在地。因伤势过重,曹女士在抢救10天后死亡。
据驾驶员张某陈述,当时阳光直射,有点刺眼,而左侧车道则在高架桥的阴影下,明暗反差很大,加上在高架桥阴影下骑车的曹女士衣服灰暗,就更不易看清。直至自行车突然变更车道横在自己面前,他方才发现,但可惜为时已晚。
一位目击者回忆说,自己在人行道上走路时看到,曹女士在紧靠近中心绿岛的最左侧一股快车道骑车,后来突然向右骑行,在左侧第二股车道与轿车相撞。目击者证实,曹女士变道过程中双方相距约二三米。
最后,事故民警认定,张某驾车行驶时对路面情况观察疏忽,而曹女士在快车道骑车且变道时未确保安全,由此,两人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我们经常看到,时有自行车、电动车骑到了快车道上。他们并非不知非机动车不能上快车道,只是嫌慢车道上骑不快,或是嫌进入慢车道要绕行。他们以为,汽车总会避让自行车的。确实,机动车驾驶人主观上绝不愿意发生事故。然而,曹女士的悲剧表明,只有交通参与者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事故方可避免。
从本周起,我市将对行人、自行车闯红灯开展专项整治,目的就是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交通的有序通畅。交警五大队 张家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