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毛懿
徐小姐中了一等奖,奖品是一辆POLO轿车的8年使用权,却把兑奖存根丢了,对方坚持凭中奖存根兑奖。眼看POLO轿车要“飞”了,徐小姐把活动主办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履行兑奖义务合同。
去年10月,徐小姐从外地出差回沪,刚下飞机就接到电话,告诉她中了香特莉公司举办的“中秋POLO抽奖活动”一等奖,奖品是一辆POLO轿车8年使用权,让她凭有效凭证领奖。次日,徐小姐又收到香特莉公司通过EMS发出的“中奖通知”。几天后,她还在报纸上看到香特莉公司的中奖通告,里面也有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得知获奖的当天,徐小姐就回家翻找凭证,没看到兑奖存根的影子。徐小姐将存根遗失的情况告知香特莉公司,对方表示可将领奖期限宽限1个月,希望她能找到兑奖存根。
一个月过去了,存根仍踪影全无。“你们确认我中奖了,凭中奖通知为什么不能领奖?”徐小姐想不通。双方数次协商不成,徐小姐把香特莉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天,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徐小姐在法庭上回忆说,去年8月,她买了10张香特莉公司的月饼券,按照券上的广告,登录了香特莉公司“POLO抽奖活动”网站,注册了月饼券号码、姓名、手机等信息,随机获得了抽奖序列号。按网站规则,所有号码只能登录一次,重复无效。
“如果另有人用相同的号码登录,我输入号码时网站会提示无效;如果我胡乱输入,现在也有人会提出异议。”徐小姐表示,既然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她输入的号码就是唯一且有效的。此外,活动规则规定,“领奖时需提供月饼券存根或手机账单为证明材料”,徐小姐手机账单上的手机号码正是抽奖时输入的手机号码,这也证明她参加了抽奖活动。
“发送通知不过是规则规定的程序,中奖必须看是否持有有效凭证。”香特莉公司表示,该公司对抽奖网站不设限制,任何人都可登录。如有人连续输入连号号码,他们也无法核实身份。该公司坚持,中奖存根是兑奖的必备条件,凭此才能证明中奖人的身份。
该公司称:“尽管徐小姐提供了许多旁证,但是没有中奖存根,我们也只能怀疑徐小姐的中奖身份,对于无法兑奖只能说非常遗憾。”
在庭后法官组织的调解中,由于双方差距过大,调解没有成功。近日,法院将对此作出判决。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