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教育乱收费的社会影响之大,可谓“地球人都知道”。因此,对2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曝光的八所教育乱收费学校,我们有多少人会感到意外?如果哪里没有教育乱收费,只能说明那里缺少发现。 既然发改委发现了,便向社会公开曝光,那就显示出其整治乱收费的决心,我们拍手欢迎就是。但假如浅尝辄止,只停留在这一层面,不但大众不答应,恐怕被曝光的学校也会产生雷声大雨点小的“怨言”吧!
此次所涉乱收费学校,其金额并不十分“出众”,其手段也不那么高明,无非是大环境下的浑水摸鱼。曝光对他们来说,有可能只是一次交“学费”,不伤筋骨。因此,“杀鸡儆猴效应”难以形成。要求查处“全面开花”不切实际,那不妨就从八所乱收费学校入手,给予公众一个叫座的“下回分解”吧!
首先,加快查处学校相关责任人。我们说,责任到事容易,责任到人难,而到事又到人难上加难。也正因为这样,许多乱收费曝光之后成了“蛇尾工程”,哪还有多少威慑作用?
其次,妥善处理乱收的费用。集中没收是一个简单易行的办法,不过,既然乱收的费用已经明确,那为什么不来个“全部返还”呢?而且最“狠”的一招应由当事学校来做这项工作,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我想,在这种“返还”过程中,学校所受到的震撼和触动要比公开曝光大得多吧!
最后,不可跨过学校“上司”。在实施“作案”过程中,如果主管部门纵容庇护了,则应追究其直接责任;如果直到发案还不知情,同样不要放过其失察、渎职之责。
周稀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