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赵琰)
从今天开始,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秩序宣传整治活动”。在此期间,交警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行人闯交通信号灯和非机动车在路口越线停车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闯信号灯则一律罚款50元。
据交管部门人士介绍,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道路通行矛盾愈发明显。目前,在矛盾集中的交叉路口管理上,交管部门虽然已经在时间上按秒计算调配信号灯,在空间上按寸丈量调整标线,但由于部分市民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骑车不规范、过街不看灯,很容易在路口形成人车、车车交织,不仅直接影响了路口的通行效率,也难以保障每个交通参与者自身的安全。
据了解,从今天开始的宣传整治行动,重点将是查纠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以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经过大约一周的大规模宣传,从3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在全市首批选择30个人流量大,车流量大,闯红灯违法行为比较多的重点路口,开展重点查处。今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重点整治路口,并逐步在全市所有路口展开,以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效率。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62、89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4条第1款第1项,对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交警可当场处罚20元;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1款第1项、第2款的规定,对非机动车在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车辆停止但后轮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对驾车人当场处罚20元。
对非机动车未停止,超越路口停止线仍继续通过路口的,对驾车人当场处罚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