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标的崇高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教育服务不是货物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贸易。要正确把握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