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22日讯(记者红尧)17日下午3时许,在烟凤线栖霞市桃村镇东下夼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过路汽车将一位51岁农妇撞死后逃逸。死者刘某系东下夼人。据其儿子讲,当日,母亲去邻村走亲戚,下午3时许骑自行车返回村里,当行至东下夼村南公路拐弯处,被车撞倒,其母亲头部受重伤大出血,当场死亡。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交警方面称,如果肇事者肇事后不是选择逃逸,而是积极救治伤者,完全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