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五十多年的历史中,据我们现在查到的党和政府的文献来看,在五十年代中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即使在改革开放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文件里也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次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它的背景也是大家了解的,就是去年十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五中全会主要是审议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这个建议中,明确提出了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陈锡文] 正是根据去年十月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在去年年底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制定2006年的“一号文件”的时候,就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到一个突出的重要位置。从这个角度去讲,我个人觉得,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以前几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的角度讲,它作为一个目标,从引导中国农民追求美好憧憬来讲是一脉相承的。但是从区别来讲,过去我们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比如五十年代中期,主要强调的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些变化,比如说把私有的土地变成了集体所有,比如说个体经营变成了农村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统一经营,这是一部分人对当时新农村建设的一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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