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名曾获奥运会跳水冠军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因两年未参加省政协会议而被辞退政协委员资格,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此,广东省政协委员祈海向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把参政议政能力的考察,作为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个准入门槛。 有关部门不应盲目指定某基层单位必须选出某一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免滥竽充数(2月22日《信息时报》)。
人大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行使国家立法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监督政府工作,审议和决定国家根本的、长远的、重大问题。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作为人大、政协代表,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有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能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精力以及时间;能够代表广大百姓把其心声反映到会议上,形成体现民意的重大决策;具有监督政府的能力,并且勇于监督政府。“两会”要讨论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是好管“闲事”之人,平日关心时局,思想开放,能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思考问题,大胆提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这就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除了具有本职专业特长之外,还必须具有另一种才干——参政议政能力。
而现在的人大政协代表里,绝大部分是官员、劳模和名人。有资料显示,现在,我国将近3000名人大代表里,有近70%的代表,是来自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加上劳模、名人代表,这三类代表可能占到80-90%以上。各级地方官员和厂矿企业领导,日常的政府工作和企业经营管理已是很繁重,这就直接导致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和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时间和精力更加有限。作为地方政府官员本身就是被监督的对象,如果“官员代表”过多,不利于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各种各行业劳动模范确实在其岗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劳模的标准和“两会”代表的作用和职能是两码事,是劳动模范但不一定具有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然应该有较高的名望,有较显著的业务成果,否则没有群众威信。但光有这些是不够的,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应该是主要标准。人大、政协会议不是官员聚会,不是官员的表功会、演讲会,不是表彰劳模和照顾名人的大会。
因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程序和代表标准必须进行重大改革,以是否具有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是否有时间和精力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提案、建议、参政议政为主要标准,通过候选人公开述职,由群众公开选举来产生。同时,建立严格考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准入制度。再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减少政府官员及企事业领导代表数量,要增加普通公民代表,特别是要增加素质高、政治敏感性强、有一定观察力、在人民群众中威望高、公平正直,能够为人民敢于说话、能够说到点子上的人作为人民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