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吕诺、张舵
“由于程序模糊、监控不严,大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落入了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房虫’手里,给本来就叫急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雪上加霜。 ”谈到北京经济适用房中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说:“政府应当制定惩罚措施,惩治那些骗取国家福利、强占百姓利益的‘房虫’,还经济适用房以本来面目。”
近几年,北京市建设了一大批经济适用房,解决了一部分低收入群众的买房难和住房难问题。但是,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
“抛开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中存在的投资、招标等程序问题不说,目前对购房者资格审核管理的漏洞就足以使经济适用房变味。”闫傲霜说。
关于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北京市规定了三个标准:一是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二是没有住房或住房没有达到标准;三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但是,在目前社会诚信缺失,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真假难辨的情况下,所谓的规定往往成了一纸空文,‘房虫’必然泛滥。”闫傲霜说。
来自北京市建委的信息显示,2004年北京经济适用房公示仅接到投诉9起,查处了6起,取消了购买人的购买资格,但没有公布骗购者名单,也没有对骗子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为了防止经济适用房很不‘经济’地落到骗子手里,我建议从个税、民政和公积金上对购买人进行规范,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采用实名制,还应该加强对申请购房者的收入调查。” 闫傲霜说:“最重要的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骗房的‘房虫’进行约束和惩治,如果发现申请购房者和提供收入证明的机构造假,必须严厉处罚。”(完)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