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名牌矿泉水喝了近三年
消委会讨说法终获赔偿
【本报讯】(记者吴孟菲通讯员梁冬妮)“我本考虑名牌有质量保障,谁知道三年来被蒙在鼓里!”昨天,说起自己上当受骗的经过时,何先生依然激动万分。 幸好,他通过消委会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刚刚获得了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何先生看到了“灵×纯净水”的广告宣传单及电话,上面写明公司代售益力矿泉水。自当年3月下旬起,何先生开始订购并饮用“深圳市福田区灵×纯净水商店”的益力矿泉水。近三年来约饮用了105桶该商店的水。2005年年底,益力矿泉水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在何先生所在的小区做促销活动,何先生说明了自己所饮用的水的来历。工作人员当场表示这水是假的,公司没有让该公司代理销售。何先生非常吃惊,为取得证据,又让该水店送来了一桶新水,随即联系益力公司,将水送检,后经益力公司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偏硅酸标准≥35.00mg/l,实测为1.33mg/l;电导率标准50.0-250us/cm,实测为3.8us/cm。得出“由以上两个检测结果判定,此水样非本公司生产成品”的结论。自己喝了105桶的水竟然是假冒伪劣产品,何先生一定要讨个说法。
2006年元月,何先生再次让水店送来一桶“益力水”,并立即告知上次水的检测结果,要求水店前来处理。联系该公司后,一位小姐借口老板不在,承诺过几天处理。这水一直存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经何先生一催再催,该公司终于派来两位工作人员前来,但他们的回答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并提出赔偿500元了事。假冒他人的产品怎么可能是管理问题?何先生找到了福田区消委会。
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水店负责人联系,对方满口答应一定尽快解决,共同协商。在约定的协商时间还没到,何先生给消委会打来电话表示,水店已找他“私了”,全额退回了105桶水的金额。消委会表示:假冒伪劣食用水危害极大,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对该公司采取相应追究。
作者:吴孟菲通讯员梁冬妮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