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撞车帮”,深圳警方定义为敲诈勒索团伙纠集而成的帮派。警方发言人称,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撞车帮”的犯罪行为就是在道路上以人撞或者车撞为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或其他恐吓理由,对车主进行敲诈勒索或干脆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甚至绑架等犯罪行为。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就打击“撞车帮”违法犯罪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深圳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丰硕成果,打掉“撞车帮”敲诈勒索团伙13个50人,其中包括两起驾驶豪华轿车撞车各达百余起的案件。香港一知名艺人驾奔驰吉普遭“撞车帮”勒索案也同时告破。
10余警种参与
治安警、交通警同时出警
警方新闻发言人称,“撞车帮”已成为深圳一大公害。自去年12月开展打击专项行动以来,深圳警方组织指挥部、网监、刑侦、交警、巡警等10余个警种和各部门共同参与。
为保证本次行动,深圳交警部门对全部交通事故档案开展了一次摸底排查,整理出利用同一号牌、颜色、车型连续发生多宗事故,或同一人驾驶不同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等明显涉嫌“撞车帮”犯罪的车辆及人员资料,提供给刑侦部门。据悉,交警部门已排查出100余条可疑的人员及车辆信息,锁定了一批涉嫌对象和多个犯罪团伙,紧张有序地开展各项侦查工作。
发生类似事故3次以上
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为长期打击“撞车帮”,警方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应数据库,将来一旦发生类似事故,当事警察可以及时查找涉事车辆及驾驶人员档案,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凡曾发生类似事故3次以上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警方通报称,本次行动从去年12月开始,至昨日已打掉“撞车帮”敲诈勒索团伙13个50人,收缴汽车7辆、摩托车1辆、自行车6辆,查扣无牌证汽车1辆、有盗抢嫌疑汽车2辆,刑拘44人,治安处罚2人,有4名“撞车帮”违法犯罪分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主动投案自首,还有一些闻风而逃。(记者刘启达、肖华通讯员周榕、温现青)
利用对方变道
违章趁机碰撞
2月15日深圳警方根据一事主报案,判定一孙姓男子具有涉嫌“撞车帮”违法犯罪重大嫌疑,并及时将该嫌疑男子带回调查。
侦查人员在加大对嫌疑人审讯力度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同福田交警大队联系,调取其相关资料。据了解,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孙某某在福田区就有60余宗撞车的记录,特点是利用对方变更车道违章时,故意开车与对方发生碰撞,从而敲诈勒索钱财。
经审讯,嫌疑人孙某某交代了近两年多来,在福田区作案60余宗、罗湖区作案40宗的犯罪事实。
深圳警方首次开展打击“撞车帮”专项行动
3个月打掉“撞车帮”敲诈勒索团伙13个包括两起驾驶豪华轿车撞车各达百余起的案件
今年一月香港一知名艺人被“撞车帮”盯梢勒索案同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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