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四年前我看到沈阳大学和田国际商学院的招生简章,说毕了业可拿到澳门科技大学MBA证书。没想到学了两年后,竟发现证书根本不被国家认可。”昨天,法庭上的李兵(化名)非常郁闷。
澳门科大沈阳办学
2001年教育部出台文件,允许包括澳门科技大学在内的四所港澳大学在内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
2002年,沈阳大学和田国际商学院引进了澳门科大高级工商管理课程,开办了李兵他们报名的MBA研修班。李兵是这个班的第一届学员,“当时交了近3万元的学费。”李兵表示。
教育部叫停内地办学
但在2003年,教育部又下达一份文件,强调内地任何学校暂不得与澳门科大在内地联合办学。
“原文件说是到澳门去读书,现实中却变成了在内地读。教育部认为这干扰和冲击了内地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于此种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不予认可,对已经在读、要求退学的学员及时退还学杂费。获悉后我向学校提出了退学书面申请。可是学校却说要按澳门科大的规定来办,对我的请求一拖再拖。”李兵表示。
学员法庭上要求退费
“后来我和另两位学员将学校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却以告错了人为由驳回起诉。”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天上午,李兵坐在了中法29庭的原告席上。
庭审中沈阳大学方面表示:“我们只是受澳门科大的委托,代为进行部分管理活动,不是我们办的班,退学和我们没关系。”
“从招生简章、收费收据上的公章、包括师资力量和教学场地的提供者都是沈阳大学。我们就应该找沈阳大学,他们这是欺诈行为。”学员方的代理人吴玉砚当庭表示。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沈阳今报)[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