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渐临,记者昨日(2月22日)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今年消费主题为“消费与环境”。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公平交易、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良好风尚,营造“诚信兴商”的氛围,市消委会日前正式开展了2004—2005年度“东莞市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根据评选办法,“诚信企业”将在全市600多家曾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加盟单位”或“诚信承诺加盟单位”称号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中产生。
据了解,要获评“诚信企业”称号,参选企业须具备如下四个基本条件:一是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不含仓库)以上,在册员工20人以上;二是在过去两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发生因违法经营而被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记录;三是建立起健全的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做到投诉不出店,投诉解决满意率达100%,且两年内在消委会无不良被投诉记录;四是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及社会公益活动,热心支持消费维权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在地方有良好的商誉和形象。
“诚信企业”的评选两年一届,不搞终身制。当选的企业如发生下面三种情况之一,即两年内在消委会发生两次不良被投诉记录的;解决消费投诉不主动、消极造成恶劣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市消委会将撤销其“诚信企业”称号,收回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目前该项评选活动已进入验收、评审阶段。据统计,截至昨日已有320家企业申报“诚信企业”资格,入选企业将在“3·15”晚会上进行表彰。(记者/李格英通讯员/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