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人大副主任直称“荒唐”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尹来 钟起龙)河源的一家公路收费站每年收费649万元,用于还贷的却只有31万元,而如果要还清贷款居然还要再收费756年。省政协委员、河源市人大副主任曾瑞凤对此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件事,但认为“太荒唐了”。 据悉,去年底省交通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公路收费站年限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在全省74个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贷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要756年!而这个河源江面收费站,2004年收费649万元,但用于还贷的只有31万元。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15年。令人莫名其妙的还有番禺的沙湾大桥收费站。该收费站从1995年起就已经开始收费了,而《公告》居然讲是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收费,“沙湾大桥车流量不比洛溪桥少一半,建设成本远不及洛溪桥的一半,居然要收费到2016年!”省政协委员王则楚说。对于河源江面收费站的情况,省政协委员、河源市人大副主任曾瑞凤感到很惊愕:“我在河源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听过这个收费站呀,也不知道有收七百多年这回事。”她要记者写下收费站的名称,说一定要“回去了解了解”。曾委员表示,河源市的收费站都不会竖立牌子标明到要收到何时,所以老百姓对于为何收费,要收多久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在政府工作多年,也没听到过这方面的投诉,“路桥收费通常是省里交通部门参与的,所以各地政府部门也不太清楚情况,不过,一个收费站要收700多年,这似乎太荒唐了”。对于路桥收费不透明的情况,政协委员、河源市卫生学校校长黄明太也深有感触。“上次我去广宁县,一个很破的国道,开不多远又要收7块钱,收费比广州的高速公路还贵,也不知道这种收费标准是怎么制定出来的”。
省政协常委王则楚
应加强路桥收费监督管理
王则楚认为,收费达到15年年限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也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该由政府负责偿还。“应该要明确非经营性路桥的投资主体是社会大众,其收费也是公众所有,专用于偿还贷款”。王则楚由此建议,应按国务院471号令的规定,“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如组成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参加的“广东省非经营性路桥管理协会”,对全省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对委托代为收费的收费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定期公告收费的收入、成本、还贷款项、预测还贷期等,接受社会监督。
车主说法
每个收费站都要建透明账
“简直是天下奇闻!一条公路难道可以用700多年吗?”就职于天河区某广告公司的私家车主顾先生万分惊讶,他认为出现这种问题,肯定是收费站有钱不还、胡支乱花。“很多地方公路养护及收费成本,就是一本‘糊涂账’,因为有人从中牟利”。另一车主黄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给每个收费站建一个透明账,对早已收回成本、仍在“超期服役”的收费站坚决关停,对那些正在收费还贷的收费站,也要竖一面收费倒计时牌,以方便公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