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李思)突然飞来的液化气罐安全帽竟砸死了在另外一辆车上的无辜乘车人,而起因是同在路面上行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北京市运通发液化气供应站的两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死者家属已将两家单位起诉至法院,索赔97.4万余元。
杨某家属诉称,去年10月3日下午,杨某乘坐庞某驾驶的小客车,由南向北在东五环七棵树桥上正常行驶。14时10分,桥上北向南方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某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与北京运通发液化气供应站刘某驾驶的拉液化气罐的轻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液化气罐安全帽飞出,砸入杨某所乘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内,将杨某砸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31日,交通队作出事故认定,各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但杨某家属认为,杨某的死虽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但其死亡与二被告单位的司机发生的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二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