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26日讯(记者 孟宪臣 通讯员李文广)记者今日从烟台海关获悉,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在行政法规中,明确海关统计的性质、任务,并确立海关统计作为国家进出口统计的法律地位。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的进出口数据存在数出多门、多家发布和无法可依的问题。1998年,国家发改委、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3家联合发文,规定进出口数据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而下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正式实施,将对海关统计数据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信息、分析等,在辅助决策、服务对外贸易发展以及提高进出口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