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开阳县一农民将女友当诱饵诱惑别人,自己趁机敲诈。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及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农民有期徒刑7年。
据了解,42岁的李龙贵出生于开阳县,仅有初中文化的他曾在1989年因犯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3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0年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出狱后的李龙贵仍是不知悔改,整日游手好闲。2005年8月11日,李龙贵与其女友朱某某到开阳县白马村大湾村民组吃饭,席间,因同桌的吴某问了朱某某一句话,李龙贵便借此“发挥”,硬说吴某对自己女友图谋不轨,还诬赖吴强奸了朱某某,自己更是借机对女友及吴某大打出手,将吴打成轻伤。李龙贵还强迫女友和自己合伙,以此对吴某进行敲诈勒索,要吴给付赔偿款人民币10000元,吴无奈之下付了5000元才得以脱身。
2005年9月中旬的1天,李龙贵又教唆自己女友朱某某引诱他人,企图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在遭到拒绝后,李龙贵恼怒之下便将气发在女友身上,将其打伤。后经法医鉴定,朱某某的损伤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龙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现金人民币5000元,又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实施犯罪,致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及故意伤害罪,加之又是累犯,故终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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