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继承,还是创新,都需要不断学习。而这个学习,应该是全民的、终身的学习!”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强领衔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议案,呼吁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全民终身学习法》,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发展,迅速提高全民素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人才基础。
一直关注现代化建设中人才塑造的林强代表,在生活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教育几乎等同于学校教育,忽略了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没有看到教育原有的终身性和发展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生态的不平衡。目前,许多地方出现了多种专业人才紧缺的现象,必需的专业人才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已成为许多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加强终身教育,大力培养各方面人才,已刻不容缓。“人才不足、新知识不够其实影响很明显,就拿炼钢来说,发达国家由于不断更新技术、有新型人才,一吨钢就比我们沿用老办法节省几成以上成本。”
“周总理的一句名言‘活到老、学到老’很多中国人都熟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我们又面临着许多新问题,需要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予以解决。因此,要以法律法规的手段保障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展开。制定《全民终身教育法》,将有利于改变传统观念,促进建立、发展和完善全民终身学习制度,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事实上,在世界范围内,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潮流,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将终身教育法制化、体系化。美国早在1976年修订高等教育法时,就以专门的部分规定了终身学习的内容,随后颁布了《终身学习法》(Livelong Learning Act);日本1990年制定了《终身学习振兴法》,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此外,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也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5月通过了相关法律;德国虽没有专门立法,但在宪法中有终身教育条款。
“我本人也面临着学习的重要任务。”刚刚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林强说:“在常委会这个新学校里,我要不断地学习新东西,只有用不断丰富的新知识才能正确履行人民赋予我的职责。”新华网 2003-03-21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