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先后将6件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实践证明,推进立法民主化,既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情、反映民意,同时,也为今后法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法制宣传教育,既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又可以提高公民的参政意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立法民主化,让公民更多地参与国家立法活动,本身就是贯彻十六大精神的体现。
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总结地方人大经验,尽快制定立法听证制度、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规范和促进公民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二是要在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前,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提高规划和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人民日报》(2003年03月18日第七版)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