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统计法制观念,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工作创新,进一步研究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尽快完善现行统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目前困扰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六点建议。
——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数据统计,特别是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荣誉和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一些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曝光。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对待统计数据。由于一些地方考核干部的政绩简单地与数字相挂钩,甚至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末位淘汰制等,统计数据“保真”难度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克服不顾本地实际的盲目攀比现象。同时,建议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
——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建议改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目前,地方各级政府层层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必要性不大,容易助长一些地方的盲目攀比心理。建议国务院明确地区生产总值究竟核算到哪一级,并认真研究相应的依据和标准。加快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步伐,扩大抽样调查的实施范围。
——加强统计工作创新,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建议采取措施,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建好宏观经济数据库,逐步提高统计数据信息的共享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利用统计数据指导经营。
——深入研究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若干问题。要认真研究并进一步理顺农村、城市、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和职能,适当提高多年不变的统计事业经费标准。深入研究统计管理体制。强化各级统计部门统计综合协调能力。
——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统计法。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许多都与统计法规定不够完善有关。例如,关于统计人员修改统计数据的规定,法律责任过于简单、缺乏对政府领导违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问题,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律执行和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适当加快统计法修订工作进度。2005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