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6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