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显示,当前义务教育地域发展不均衡的矛盾仍然存在。最直接的例子,是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还有163个县的小学,142个县的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为零,维持学校的运作基本是靠向学生收杂费。 (新京报2月24日)
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是国家的一项政策,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也就是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是政府所必须遵守的法律,是其应尽的职责;而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是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一项基本权利。163个县的小学,142个县的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为零,这样的消息让人震惊。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为什么要让这些学生的家长来分担教育的投入?政府的财政再充足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如果真的能够树立“再穷不能穷教育”的思想,“零拨款”还会出现吗?可惜,“再穷不能穷教育”在不少官员那里只是一个口号而已。“零拨款”出现在偏远的农村。政府教育投入上的“重城市,轻农村”,只会在客观上加大“城里人”和“农村人”的鸿沟,不利于共建和谐社会。
教育不公是最大的不公。教育的首要宗旨是让每个孩子懂得:人生来是平等的。先天上的差异可以通过教育、通过后天的努力来缩小,此所谓“知识改变命运”。一个人如果因为“零拨款”而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那么从起点上,对他就已经不公平了。任何社会,教育都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零拨款”是政府转嫁成本的“不作为”,其危害可谓大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