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晓菁)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今后,我市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需出租的,将全部通过市场运作机制向社会公开,确定承租人。
根据新规定,我市将取消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出租审批手续,建立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出租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