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6日,记者从哈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05年哈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85起、死亡517人、重伤894人、直接经济损失1379.33万元。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其中个体车成为哈市交通事故的多发群体,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了七成以上的交通事故。
从全市来看,道里、南岗等交通繁华地区交通事故总量仍占相当大的比重,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道外、松北、香坊、顾乡、动力等行政区,恶性交通事故占相当大比重,主要是由于这些辖区多处于城乡接合部,是进出哈市市区的咽喉要道,往来人员复杂,扩建、改建、新建的部分道路通行能力提高,车速快,但交通设施尚未完善,存在事故隐患,从而导致事故高发。另外,外县(市)事故中,无牌无证者居多。
分析交通事故原因,个体车辆成为哈市交通事故的多发群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所属行业进行分类统计,2005年哈尔滨市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群体依次为个体、公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行业。从肇事责任方的交通方式分析,2005年小型客车发生一般以上事故286起,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居各类交通方式的首位。其次是重型货车和摩托车。
低驾龄驾驶人的交通肇事率相对比较突出。按照责任者驾龄进行统计分析,三年以下(含三年)驾龄的驾驶员肇事现象仍占相当比重。综观各类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驾驶人的因素占较大比重,但也有车辆带“病”行驶和道路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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