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楠实习生郑婷)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检审办获悉,2006年度,西安市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行政区划分范围内的车辆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以下简称车船使用(牌照)税],由西安市交管支队所属各交管大队和市车管所代征。
交管部门将代征车船税
新购置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牌照时,由西安市车管所代征车船使用(牌照)税,除此之外,也可由西安市各交管大队代征,车船使用税纳税人应到车籍所属交管大队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申报时应持车辆户籍本、行车执照、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办理,凭该局出具的确认证明申报缴纳税款。完税后领取完税凭证和税讫标志卡。
六种车辆可免征
据了解,可免征车船税的车辆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辆;
(2)洒水车、扫地车、垃圾车、环境检测车、救护车、医疗手术车、囚车、警车、消防车、防疫车、殡仪车、交通监理车、勘察车、工程车、叉车、吊车;
(3)建筑作业、石油地质作业、机场作业、农林木渔等专业汽车;
(4)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的,并为残疾者使用的车辆;
(5)从事农业生产的拖拉机;
(6)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路行驶,只在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
对于符合申请减免车辆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单位经济性质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市地税局稽查三局办理;符合减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辆户籍本等相关证件,到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办理。另外,新车在挂牌之前办理减免税手续,原有车辆减免手续集中在3月底前办理,同时,对于补缴2005年度车船使用(牌照)税的车辆暂不收取滞纳金。
车船税征收有标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车船使用税征收有以下标准:客车按座位征收,23座以下每车每年280元,23座以上(含23座)每车每年320元;摩托车两轮的每车每年52元;载货汽车每吨每年60元;客货两用车,乘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收,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征收;挂车分别按乘人或载货汽车税额的70%计算;新购、新用及恢复行驶车辆出具证明,经审核相符者,可分月计税。
车辆使用牌照税标准:乘人车辆每车每年228元,两轮摩托车每车每年36元,三轮摩托车每车每年52元,载货汽车按每吨每年60元征收,客货车为载人按114元计加上载货按60元/吨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