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28日讯 (记者祝勇 实习生黄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一年多来,海口出现了不少交通事故受伤者无法及时获得抢救治疗费用的现象。自新法颁布后,仅海口市人民医院已被拖欠医疗费230余万元。
医院落入“三不管”境地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依法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但在抢救费用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被大量拖欠医疗费而不堪重负。一位医院负责人说,医院有苦难言,常常落入“三不管”的尴尬境地:首先是伤者“不管”,事故的伤者入院后就说:“我没钱,法律有规定,你们不治就是违法”;其次是保险公司“不管”,尽管新法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支付抢救费用”,但由于强制险具体实施的细则,国家仍在制定之中,现在仍然只有等交通事故处理到一定阶段,保险公司才会出面理赔,并不会事先支付;至于逃逸的肇事者,更是不会“管”了。
多数医院被拖欠医疗费
至此,一些医院纷纷被拖欠了大笔医疗费,仅海口市人民医院就被欠了230多万元。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主任医师陈漠水说,随着车辆拥有量的不断扩张,交通事故多发,数目还有大幅攀升之势,虽然被欠下大巨额的医疗费,但医护工作者每天依然尽心尽责地救助每一位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而据记者了解,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琼山区人民医院也都被欠下医疗费,其中省人民医院也被欠费达百万元之巨。据透露,由于出不起医疗费,医院只得进行常规的治疗,尽量减少用好的药剂,这对伤者也十分不利。
呼吁设立救助基金
海口一些大医院负责人纷纷呼吁,海口市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上先行一步,不必等到国家相关法规颁布施行后才着手进行,以便对有特殊困难的事故受害者进行资助。在刚刚结束的海口市两会上,身为政协委员的陈漠水建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通过6条途径获取:从交通违章罚没收入提取;从强制保险费中提取;办理强制保险车辆的罚款;对特殊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有偿使用,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和其他收入提留;社会捐赠和基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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