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7日讯 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今日公布了2006年第一批联合督办的4起挂牌案件,并表示将采取五项措施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这4起挂牌督办案件分别是:贵州、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锰污染问题;甘肃省榆中县百美纸业环境污染问题;山西省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土规定”问题;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将联合对牡丹江水栉霉污染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进行督办,要求海林雪原酒业公司等三家向牡丹江超标排污的企业必须依法停产,经省市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据了解,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且情节严重的将被撤职;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在报告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同时,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要求,有关部门对当地政府出台的投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发现限制执法的错误做法立即纠正,并追究责任。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