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1日正式公布。文件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20字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以人为本地从乡风村容、社会文化事业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全面求解。 (《中国青年报》2月22日)
笔者以为,能否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民心工程,让8亿农民从中切实得到实惠,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关键之一就是要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视农民的话语权。因为,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期盼什么,需要什么,他们最有发言权;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幸福指数是否提高了,他们也最有发言权。
做到尊重农民的话语权,首先是一些基层干部要站好位置。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政府的领导和规划,但是,加强领导和规划,并不意味着基层政府就有完全的决策权。笔者注意到,文件明确指出: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也就是说,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应该是农民,基层政府在制定规划时,应该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换言之,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是一个组织规划和服务的角色,是一个民意的提炼者和升华者,而不应该是一个越俎代庖的拍板者和不顾民意的决策者。
其次,要改变目前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认定模式。考核基层干部不止看GDP是否增长了,还要看增长的GDP是否是绿色的,看万元GDP能耗降低了多少,看能源消费上是否“寅吃卯粮”,看人类发展指数是否提升了。不止看典型,看样板,还要看这种集中力量建起的样板,在根本上有没有借鉴和推广的价值,看典型和样板中的农民群众是否切实得到了实惠,看新农村建设是否让本区域内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分享了发展成果。惟其如此,才能约束基层干部“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再次,要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以民主管理为抓手。事实证明,只有放弃一些基层干部的“家长式”思维,放手让农民自主管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才是农村发展的捷径。河北邯郸一些农村,农民创新出的“三段章”民主理财制度,成功之处就在于让农民手里攥上了虎符令牌。所以,村民自治制度落实的好不好,将是新农村建设中“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实现情况的关键问题之一,将是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问题之一。
一言以蔽之,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重视农民的话语权,尊重民意选择,才能把农村建成农民的幸福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