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8日讯(记者 王海燕)从明天起,我省柴油价格仍为4.06元/升,但燃油附加费却有了变化。
按柴油车辆的不同分类,我省确定了不同的征收标准:客车、货车、特种车、牵引车、农用车、汽车拖带的挂车按照核定装载质量征收,分别为390元/吨·月、160元/吨·旬和20元/吨·日;胶轮拖拉机拖带的挂车、简易机动车按照核定装载质量征收,分别为150元/吨·月、60元/吨·旬;三轮柴油机动车为140元/吨·月;手扶拖拉机每台每月50元。
外省柴油机动车征费标准如下:进入我省两个月以内的,按照核定装载质量每吨每日6元;进入我省两个月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我省柴油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