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本报关于友邦保险诉讼案的连续报道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为方便读者与编辑部的沟通,从今日起特设友邦案读者热线010-65902283(每日13:00至17:00)及读者邮箱a18@ynet.com,请将您在国内外购买重大疾病险时的疑问、经验、经历告诉我们,我们将就读者关心的问题公开征集建议并请教有关专家。
本报讯 “保监会将促进‘疾病发生率表’的编制,以便使寿险公司推出更适合消费者的健康类产品。”针对近来重疾险等健康类险种出现的问题,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这样表示。昨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与规范座谈会。
昨天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介绍,去年,新的行业经验生命表编制完成,为寿险产品,尤其是个人年金等养老产品提供了更为科学的精算基础。但是,重大疾病险等健康险,其精算基础———疾病发生率表,我国目前仅仅是编制起步阶段。
陈文辉介绍,“健康险的基础数据不足,使保险公司不敢开发新的产品,一做就亏,要么就提价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介绍,2004年国内寿险公司的健康类产品,遭遇过一次强烈的“停售”风波。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太平洋人寿等数款重大疾病健康险相继退市。停售原因主要是赔付风险高,导致保险公司利润降低。专家分析,“我国没有自己的疾病发生率表,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设计精算时,经常参照一些国外疾病发生率指标,在医疗健康类险种定价时,客观上造成定价不确。”
据了解,健康险精算基础数据是保险公司通过开展业务慢慢积累起来的数据,包括疾病发生概率、疾病平均费用等。有业内人士称其为公司的“祖传秘方”。专家认为,我国疾病发生率表的制定应依靠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以及卫生部门共同努力。
昨日读者关注焦点
重疾险能否与时俱进?
我今年31岁,结婚那年和老婆一起买了重疾险。看了近来的新闻报道,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我有一个疑惑,重疾险的条款是否该与时俱进呢?医疗科学近些年飞速发展,说不定10年,20年后一滴血就可以精确诊断早期的癌症,而不用应用现有的技术手段。那么,我买的保险真的要等到我已经病入膏肓才能给我保障吗?如果是这样,这样的保险还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保险公司或者保监机构(尤其是后者)应该也必须根据医疗科学的进展,定期更新这些保险条款中的诊断标准,使之成为保险合同的补充条款,从而切实让保险起到它应该具备的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也切实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不会被保险公司侵占!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那么我只能说是我等投保人的悲哀,除了退保没有其他选择了。读者fengcharl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