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交警执法受阻当街向老妇下跪,引发多方争议。大体经过为:一辆银色小轿车违反禁止拐弯的规定往左拐,随即一名交警将其拦下。交警要求司机出示驾照,然而司机表示要赶火车非常着急,请求先送车上的老人上火车再接受处理,车上的老太太手持即将到点的火车票哀求说“我求求您让我们走吧,要不我给您跪下”,这时北京交警杨宇先于老人跪下。
[正方]应该!这一跪,跪出了法律的善意
北京交警杨宇这一跪,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温暖了急于赶火车的七旬老妇和围观路人,其人性化执法的善意和温情,刹那间让人们看到了执法者人格的光辉。
对于在北京马路上执法的杨宇来说,制止和处罚违章现象,更是为了让路人、乘客行路畅通,最终使每个人顺利实现出行的目的,这才是对“权为民所用”的深层次解读。正是意识到这一点,交警杨宇不仅通情达理地当场放行违章车辆,还忙着帮老人运送行李,展示了执法者的人格魅力。
执法者除了公正严明的正常面孔外,还有着体贴出行者的真性情,在交警杨宇对老妇以“跪”还“礼”的举动中,实现了执法者和出行者人格层面的对话,由此超越了情与法的冲突。
[反方]不应该!这一跪,跪丢了法律的尊严
北京街头,值勤受阻的交警不得不向老太太下跪,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我想,如果有一天,这位交警因为追查违章车辆,车上老大爷拿着水果刀以自杀来“恐吓”他,这位交警会不会把水果刀抢下来,率先自杀?
交警认真执法精神是可敬的,可不能忘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遵守交通法规,是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的共同义务。交通法规对老人们的驾车年龄有严格的规定,但谁见到交通法规里写着:交警执法时请“宽恕妇女和儿童”之类的特殊条款?
最可怕的还有,如此执法不严,不但没及时消除交通隐患,还等于变相制造“马路杀手”。辽沈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