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监管农村财务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小杨 通讯员 管雪)日前,记者从高明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高明区荷城街道今年将全面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其余各镇将稳步进行该项工作的试点,与此配套,高明将在3年内逐步撤消经济社、经济合作社等农村基层经济组织。
荷城4村(居)完成委托代理
按佛山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高明自去年8月开始在荷城街道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荷城街道已有4个村(居)全部完成了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这些村(居)财务运行趋于规范,并减轻了村(居)委会的负担,树立了村干部干净干事的形象,维护了农村稳定。高明区委副书记谭定生介绍说,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将以村级镇管的全面铺开为基础,加紧对各村(居)会进行清资核产,有步骤地清理农村基层经济组织,争取在3年内逐步撤消农村经济社、经济合作社等基层经济组织。
将借鉴三水区芦苞镇经验
“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高明仍须借鉴三水区芦苞镇等地经验。”高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马亮照称,并提出一系列问题:“社会中介组织监管什么,如何监管?如何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又有谁来监督?如何在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的同时不增加农民负担?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
政府可考虑给予适当补贴
高明区区委邓伟根高明要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遵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依法办事、积极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该项工作,荷城街道今年须全面铺开该项工作,其他各镇至少选择一个村作为试点。“焦点问题是如何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只是一个手段,高明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还须具有自身特色。”邓伟根认为,强化行政村行政职能,弱化自然村经济职能,对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财务的村(居),政府可考虑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