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在新的历史起跑线上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指示,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把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作为履行职能的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高度概括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明确提出人民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和切实搞好自身建设的任务,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政协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和政府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推动当地学习贯彻活动的开展。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充分履行职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界别、委员和机关作用方面取得新进展;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加强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结合起来,推动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各级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情况,努力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切实履行职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要围绕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心选择带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以各专门委员会为依托,与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加强协作,开展重点课题的专题调研,比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财政税收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议协商讨论,并适时组织专题协商会,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顺利实现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战略任务。当前,要更加关注社会发展问题,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更加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要把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与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认真总结基层政协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工作经验。要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优势,注重通过界别渠道,为各界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创造条件。鼓励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群众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