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两次强奸亲生女儿,还让亲生女儿染上了梅毒!日前,花溪区一村民被贵阳市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5年8月30日下午,花溪区某村巡防队员兼卫生员郝某为该村6岁的小女孩小珍(化名)看病时,发现小珍竟然患上了性病。 小珍称,她的父亲吴某多次强奸她,具体次数已经记不清了。郝某立即向村领导进行汇报。2005年8月31日,小珍的父亲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贵阳市花溪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批准逮捕。
经贵阳市中院审理后查明:2005年2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在自己家中将6岁的女儿小珍强奸。此后,被告人吴某在贵阳市二戈寨嫖娼染上性病梅毒。3月份的一天,吴某又在家中对女儿强奸。经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诊断,被害人小珍被强奸后已染上梅毒。另外,有证人证实,吴某离婚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处罚。故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作者:何婷婷 廖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