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崔朝阳、严丽梅、余姝报道:“听证会都搞完了,但听证会公布的结果还是行政决定,而不是听证代表的意愿!”昨天,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指出,现在的听证多数还只是解决了“有没有听证”的问题。
自1998年《价格法》颁布以来,国内共举行了上千场听证会,听证会有利于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但暴露了不少问题。如今年1月1日,广州水价突然上涨,与此前举行听证会的涨价幅度不同,让一些市民至今不解。
陈万志委员调查发现,现在听证会代表筛选程序缺乏严格而可操作的规定,选出的代表时常不能充分代表各利益群体的意见。举行听证的有关单位在与代表进行接触时、在材料的提供上缺乏制度性规范,“一些强势部门如铁路、邮政、电信等垄断部门或公共管理部门很容易对筛选过程实施干预,甚至‘收买’代表,使自己的方案顺利实施。”
一些听证会上,代表们都反对原来的方案,但最后公布的结果仍然是行政决定的结果,“这大大降低了听证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听证会成了走过场”。
陈万志委员还指出,听证会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导致听证效果现在越来越流于形式。
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公正、公开的听证代表筛选程序,选出最能代表各个利益群体的代表;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单位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必须尽可能提供对听证有帮助的所有材料。
对听证结果必须公开,若听证结果与政府原定方案差距较大,政府部门可以与听证代表协商,进行重新听证,直至听证通过。对不顾听证结果,私自发布行政命令的,应该立法予以处罚。
目前,全国政协已经建议国务院,将该提案交国家发改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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