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成了两会上委员代表们讨论的焦点。委员代表们纷纷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遏制在一些垄断行业被人们诟病的“垄断福利”,一些垄断行业的乱收费等现象,为我国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消费者被转嫁负担
在两会上,政协委员方廷钰在谈到《如何遏制垄断性行业的“福利腐败”》时表示,“垄断性行业形形色色的福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要防止这些行业的福利腐败通过涨价向消费者转嫁负担,要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成本核算。”
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认为,公交职工凭工作证免费乘车,铁路职工出门坐火车不用买票甚至可以享受卧铺待遇,电力系统职工每年可享受几十到几百度不等的免费“福利电”,电信职工装电话、打电话都有免费等优惠。由于垄断行业自身的特点,“垄断性行业形形色色的福利,这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
方廷钰说,近些年,一些垄断性行业尽管天天喊穷,但种种内部福利却依旧是雷打不动。“假如企业确实困难,他们完全可以先削减人力成本、降低福利水平。他们不这么做,症结就在‘垄断’二字。”
全国人大代表赵志全在提交的《建议质疑机场建设费的合理性》的议案中指出,机场收取机场建设费的合理性令人怀疑。他认为,机场建设费有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是“霸王条款”。他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为我国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建议核算垄断行业成本
方廷钰委员说:“必须核算清楚垄断行业的准确成本,然后协调专家、消费者代表以及企业方进行听证,共同决定产品价格。同时,要加快建立成本信息披露机制,由第三方的中介机构和被服务者对成本和服务质量进行审定和评估。”
宋绍华委员也指出:“长期以来,国家对一些垄断性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成本核算由企业自己说了算,也直接导致了这些行业借助垄断地位维持高福利。这反过来,又更加扩大了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委员代表们指出,对垄断性行业职工及家属享受的特殊福利,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清理。
“一些内部福利折合成人民币也许没多少钱,但在群众眼里,就是特权,就是腐败。”
赵志全、方廷钰、宋绍华等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为我国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立法者说
《反垄断法》条件成熟点出台更好
以前,我也曾急切的盼望《反垄断法》能在去年年底出台,但现在,作为立法组成员之一,我理解了出台一部法规的艰难性,如何在法规当中体现各部门的意见和呼声?如何解决好立法过程中的难点?这些都是立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反垄断立法专家组成员盛杰民教授
要理解出台一部法规的艰难性
《新京报》:盛教授,在两会上有许多代表委员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对此您是怎么看待的。
盛杰民:热切盼望《反垄断法》出台的呼声可以理解,这说明《反垄断法》出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在问题没解决前,《反垄断法》早出台和晚出台没有意义。条件成熟点出台更好。以前,我也曾急切的盼望《反垄断法》能在去年底出台,但现在,作为立法组成员之一,我理解了出台一部法规的艰难性,如何在法规当中体现各部门的意见和呼声?如何解决好立法过程中的难点?这些都是立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
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存在分歧
《新京报》:按照商务部原来的工作规划,去年10月份《反垄断法》的草案就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去年年底就要出台,但现在审议时间推迟到了今年6月,出台日期更是难以预料,影响反垄断法审议进程的因素有哪些呢?
盛杰民: 《反垄断法》立法的过程经历了许多波折。
目前,仍有两个立法方面的难题没有很好地解决。其中一个就是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问题,“在起草《反垄断法》的过程中,专家组成员、立法小组成员就和相关部门产生过分歧。”
在开始的论证过程中,专家组发现,把反垄断的执法机构设在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都有有利的一面,也都有不利的一面,最后,专家组建议从三部委抽调负责这一职能的部门,组成反垄断执法机构。专家组一致认为,反垄断的执法机构应该是权威独立的,甚至是半司法型的机构,由国务院直接管理;凡是涉及国内竞争的一切事务都由这个机构负责。但后来,国务院法制办的答复是,目前,国务院没有新增机构的计划,单独设立机构有难度,组成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想,最终没获得通过。
“行政垄断”被曲解
《新京报》:除去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问题的分歧外,还有其他争议吗?
盛杰民:这就要牵扯到另一个问题:《反垄断法》中的行政垄断问题。这一点上,专家组和国家相关部门也存有分歧。一般人认为反垄断就是反大,谁占据支配地位就反谁,实际上不是的。正当的宏观调控,国家从有利保护环境或资源的角度,使用一些行政手段限制竞争,从而行成一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并非是行政垄断。但由于认识上的问题,一些部门对《反垄断法》中的反行政垄断内容心存恐惧,一些部门甚至反对在《反垄断法》中加入反行政垄断的内容。
由于我国立法十分慎重,立法部门也会充分倾听相关部门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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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论证推迟反垄断法初审
2005年2月,《反垄断法》被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项目,《反垄断法》起草工作随即加紧进行,国务院先后成立了由相关部委副部长组成的领导小组、相关部委司局级干部组成的起草工作小组以及由国内著名学者组成的专家小组。
2005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在全国流通会议上表示,《反垄断法》的稿子已经基本成熟,但有一些重大问题尚需最后论证。
消息人士指出,上述“重大问题”包括: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关系、适用除外制度、核心卡特尔(指竞争者之间进行固定价格、联合串标、限制产出、瓜分市场的限制竞争协议、联合行为和安排)的处理方式等等。其中,行政垄断是最重要的争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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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武(除署名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