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艳霞独家专访厉有为
本次两会上,原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的“建议对国资委允许国企管理层买断产权或持有股权的文件进行重新检讨和修订,呼唤广大职工持有股权”的大会发言,掀起广泛议论。
3月7日上午,本报记者在政协小组讨论现场,就国企“高管持股”还是“企业职工持股”的焦点话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
燕赵都市报:本报刊发了您在此次“两会”的建议后,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请问,您这次建议的背景是什么?出于何种考虑?
厉有为:这个想法由来已久,以前我就主张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你想,现在我们生产的产品已经社会化,并且是世界性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占有,当然也必须适应社会化的进程,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早期,马克思为什么提出了社会化的理论?就是因为当时生产资料太集中(在某些人手里)了,剥夺了其他人的占有权。所以,我们必须让大多数劳动者占有多数的生产资料,成为强大的有产劳动阶层。在这中间,劳动者不但要拿工资,还要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成为产权的所有者之一,那么,社会就形成了“纺锤形”,让处于中间位置的大多数劳动阶层占有大量生产资料,实现共同富裕,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所以,我一直主张生产社会化、职工股份制。
燕赵都市报:去年年底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事实上是一个允许国企高管持股的信号,您认为会带来什么结果?
厉有为:我认为,如果那样,首先,国有生产资料会迅速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产生两极分化;第二,这种形式实质上是自买自卖,自己管理的企业又转化成自己所有,那些高层管理者会把国有资产的评估价格压得很低,在政策的允许下,国有资产会大量而不是小量流失,公开的而不是秘密的流失;第三,如果国有大型企业资产再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对国家政策危害也很大,可能会形成新的官僚资本主义。去年,我就在全国两会上发言,指出:企业职工持股,应当成为我们政策引导的主导方向。使广大职工持有股权符合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客观要求;体现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现代公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使广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并使我们容易找到既体现公平又有效率的财产占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形成强大的、有产的劳动阶级。
燕赵都市报:您做出这个提议后,在您周边和社会上是否听到反馈意见?
厉有为:我的提议引起好多人的共鸣,包括许多委员,你可以问问他们,都非常支持,你想想,大型企业动辄上千亿资产,那些高管哪里来的那么多钱买得起?
燕赵都市报:对于职工持股的形式,请问,现在在全国、或者说您所在的深圳,有没有成功的范例?
厉有为:成功先例是有的,深圳的高科技企业已经占到工业产业的一半以上,之所以发展这么快,就是因为实行了职工持股、科技人员持股和管理人员持股。深圳的华为技术、中兴通讯开发科技公司等等大企业,都是这样,比如华为,就有2万职工股,而老总所持股份不到百分之一,这样,这个企业就是职工的企业,所以,职工的劲头也大,发展很快,基本不用政府操心。
燕赵都市报:目前,我国有没有规定职工持股的相关条例?
厉有为:目前没有看到,但在深圳,我们从1994年起,就制定了职工持股办法。
燕赵都市报:您认为职工持股就可以遏制上述您说得高管持股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吗?
厉有为:可以的。因为在企业里,那些高管跟职工是一样的,只不过股份多一点,但都是同一战壕的战友,他们不是对立面关系。
燕赵都市报:那么,在高管和职工同时持股的企业中,怎样才能真正保障普通职工的利益呢?
厉有为:我们有这样一个做法:管理层可以个人持股,而且占的比例也比较大,职工呢,是工会集体持股,叫做职工持股会,工会集体股合起来,比管理层的股份要大。这样,通过股权的设置,可以制衡管理者的权力。
燕赵都市报:您主要提到的是中小型企业,那么,对于国有大型企业呢,也实行同样的办法吗?
厉有为:我主要就是指国有中小企业持股,大型企业资产太庞大,不可能实现的,不过要创造条件,达到上市的条件,就可以上市了,形成公众式的股份公司,经营好的企业管理层可以奖励股权或持有股票期权,这样,个人利益和国有企业利益就挂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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