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芳、刘群、赵篁,都是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最近,她们分别被授予“长沙市优秀法官”、“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长沙市政法系统办案能手”称号。记者昨日在采访中,领略到了她们的铁骨柔情。
冯芳:让被告人心服口服
2005年底,冯芳审理了彭某盗窃一案。 有着大学学历的彭某,于2005年9月23日在河西盗窃了价值9000多元的物品。经开庭审理后,彭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彭某认为法院判得太重了,当庭表示要上诉。冯芳耐心细致地向他宣讲法律,彭某回到看守所后,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认为冯法官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几天后,彭某给冯芳写来了一封信,表示放弃上诉,在监狱内安心改造。
刘群:败诉方写稿表扬公正
近7年来,刘群每年的办案数均居全院前列。面对各种诱惑,她总能坚决予以抵制,真正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还有一次,刘群经手了李某诉某出版社著作权纠纷一案。李某担心自己败诉,多次邀请刘群外出吃饭、喝茶,均被刘群拒绝。谁知判决结果与李某的诉请相差甚远,并且李某还要自行承担近1万元的诉讼费。李某表示不理解,多次找刘群“讨说法”。刘群耐心地给他解释,终于得到了李某的理解。后来,李某还以《我亲身经历的一次司法公正》为题投书媒体,表达了其对法官的敬意。
赵篁:能上能下淡泊名利
进入法院工作20余年来,赵篁始终将“淡泊名利”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多年来,赵篁曾担任过副庭长等职务。几年前,她又成了一名普通的审判员。而和自己同时进法院工作的其他同事,均身居重要岗位。赵篁对此看得很淡,将全部精力倾注到了审判第一线。仅2005年,她便审结各类案件275宗,涉诉标的2320余万元,创全院个人年办案数量的最高记录,成为全院的“法官之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