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柳青 陆静斐
禁止虐杀动物是文明社会的共识,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待动物的态度如何,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因为对待动物的态度直接反映出人们对待生命的基本态度。在现代社会,保护和善待动物不仅被看作道德问题,而且已被视为法律问题。 如今虐杀动物事件中的主角多是青少年,这要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角度来认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它们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从硫酸泼熊到挖猫眼球,近年来虐待流浪猫、狗等小动物并致其死亡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网络,反响强烈且在人们心中引起较大震动。“两会”前夕,网上还流传着一组一名女子用高跟鞋残忍地踩杀小猫的照片。不少代表委员在愤怒之余纷纷呼吁,“反对虐杀动物”应当立法。“禁止虐杀动物是文明社会的共识,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待动物的态度如何,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因为对待动物的态度直接反映出人们对待生命的基本态度。”全国人大代表周红玲说,在诸多动物福利保护法律中,禁止虐杀动物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底线规则,对动物福利的底线保障应当被写入法律。
在向大会提交了《“反对虐杀动物”应当立法》的提案后,全国政协委员杜毅表示,让她忧心的是,如今虐杀动物事件中的主角多是青少年,“反对虐待动物不仅是一个爱心问题,而且要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角度来认识。我最难过的是看到小孩子把动物当玩具、虐待动物,这让人不安。美国犯罪学家的研究已经表明,成年后犯罪和儿童时期虐待动物有极大关联性,几乎所有的连环杀人凶手在青少年时期都有过虐待动物的行为。”
杜毅说,在现代社会,保护和善待动物不仅仅被看作道德问题,而且已被视为法律问题。在许多国家,虐待、残害动物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制裁,英国1822年就颁行了世界上首部反对虐待动物的《马丁法令》,至今包括印度、菲律宾和一些非洲国家在内100多个国家有了这方面的法律。然而国内至今没有真正关于反对虐杀动物的法律,面对戳猫眼、伤黑熊的残忍行为,目前人们无可奈何。因此她希望能尽快通过立法对虐杀动物的行为加以惩处。周红玲则建议:一是在大中小学义务教育和社区宣传中增加尊重动物生命权、福利权的内容;二要将已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正为《动物保护法》,对一般小动物的生命生存权、福利权加以保护,从法律角度制止虐待、遗弃或虐杀行为的发生。
(本报北京3月8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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