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世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政府监管职能是否到位,有没有管理体制混乱和开发建设违法违规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当中的重点内容。 目前这个方案已正式启动。
2月27日,我市召开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会议。市监察小组的领导和各区县建设局、监察局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到底做得怎么样?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划的要求?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是否违反经批准的规划和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这些都是我市这个实施方案当中要监察的具体内容。
“通过这个方案的实施,我们要防止在城乡规划工作中滥用职权的行为,解决工作中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健康发展”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小组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这样介绍了这个实施方案的意义和目的。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由市建规委和市监察局共同成立了桂林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前段时间,领导小组对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进行了专题研究,正确分析和评价了我市当前规划管理的现状,明确了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具体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