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特派记者 李宜航 崔朝阳 尹安学 严丽梅 余姝
让业主成为幸福的小区人,让业委会成为信任的“代言人”,让业主代表大会成为贴身的“保护神”……怀揣着这样的梦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电白汉山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德明今天向大会提出建议:尽快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以规范小区管理和运作。
黄德明是个有心人,他率先提出的“惩治黑哨”、“换发二代身份证”等建议,都切中时弊,影响全国。
这一次,黄德明留意到了小区管理问题———“目前的业主委员会大多是一身重负、两袖问题。”
黄德明逐一列举:成立难,大部分小区还没业委会;冲突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势如水火;无作用,业委会时常“变色”、“易帜”……如此这般,小业主何以安居?怎么让业委会成为业主的家,成为业主的代言人、维权者?
“能否借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设立个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用制度来管小区。”黄德明把想法一说,闻者多赞同。
在《关于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中,黄德明清晰地表达了他的创新思路———
关于业主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如果小区人数较少,可以以楼层为单位进行选举;如果人数很多,可以以每栋楼为单位进行选举;如果楼盘分为多期发售,可以在第一期楼盘完工时就在已有的业主中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关于业主代表大会的权力范围。业主代表大会的权力包括选举、罢免以及撤换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委员,聘请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决定物业管理的价格等重大事项。
关于业主代表大会的决策机制。必须全体代表过半数出席,业主代表大会方可举行;每名代表都可以独立提出议案或建议;通过协商投票,对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出后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同时也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其职责包括贯彻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督促不履行责任的业主履行责任等。
如果业委会、业委会委员不尽责,或者出现假公济私,怎么办?黄德明寄望“由业主代表大会对其进行罢免和撤换”。
设想美好,但业主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建立?又从哪儿体现?黄德明认为,在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中,可将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纳入其中;同时,通过法律,赋予业主代表大会决议以强制执行力,“使其硬起来”!
政府也应有所作为———黄德明说:比如政府可先出一部分启动资金,支持业主代表大会“顺产”;再比如,民政部门应允许业主代表大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让其名正言顺。
“羊城晚报推出的《呼唤‘无痛置业’》系列报道,也给了我不少启发和参考。”黄德明今晨对记者表示。 (本报北京专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