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程刚
实习生万成燕)为了更好地为代表审查预算提供服务,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从今年起编辑《预算审查参阅材料》发给代表。这份材料显示,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央部门预算将增加至40个。 这意味着,这些中央部门必须向全国人大报告该部门的收入情况和花钱的情况。
部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细化,反映一个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部门预算的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外,还有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构成,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项目支出则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自2000年提出编制部门预算以来,部门预算制度开始逐步建立和得到规范。据悉,目前160多家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都按要求编制了部门预算,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也从2000年的4个增加到了2005年的35个,今年增至40个。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这份材料中告诉代表,尽管已有所改进,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部门虚报多领预算资金、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