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眼看自己精心扶植成长起来的鑫源,越来越不听“招呼”,力帆以鑫源外观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并胜诉。上周末,鑫源将30万元侵权费打到了力帆账上
昨日,力帆法律部人士称,鑫源侵权行为发生多次,力帆也多次给鑫源发出警告函,但鑫源方面仍我行我素。 力帆于2005年7月4日将鑫源推上被告席,告鑫源侵权力帆同类摩托的“摩托车侧盖”、“摩托车导流罩”等5项外观设计专利,并索赔420万元。
2005年12月21日,市一中院作出判决,判鑫源构成侵权,赔偿力帆经济损失30万元。今年3月初,鑫源如数支付侵权费。
赢了官司,按理说尹明善应高兴才对,可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他,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极不愿看到这个结局”。知情人士透露,力帆和鑫源原是两“父子”。鑫源前身是重庆恒亚机车,由于其三轮摩托无法进国家发改委目录,2002年7月23日,尹明善以现金和品牌入股,与该厂共同组建了力帆集团鑫源摩托车营销公司。随后,鑫源进入力帆子目录。直到2003年8月,拥有自有目录的鑫源才通过购回股权的形式单飞。
力帆遭小摩企专利侵权,只是几大一线摩企侵权案件的一个缩影。隆鑫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何浪说,仅去年,隆鑫遭侵权的案件不下10件,力帆、宗申也未幸免。见习记者王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