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崔朝阳、余姝、严丽梅报道:地级市该不该撤销?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取消地级市的消息传出后,在“两会”上引起关注。多位政协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撤销地级市是大势所趋。
昨晚,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宪法》没有地级市这个行政层级,说严重一点,现存的地级市有违宪的嫌疑。他说,地级市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让省里的精神特别是财政支持不能很好地贯彻到县,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对我国的行政区划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说,千百年来,中国的发展要靠“强县”,但现在地级市将过多的精力用于辖区内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抽辖县的‘血’,这是地级市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陈万志说,国内有地方已经将地级市取消,具体办法是:直辖市直接管县,地级市变为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原属地级市的“区”,变为开发区;县为副厅级。
陈万志说,现在看来,撤销地级市最大的压力来自行政机构的精简,“这正是需要改革的原因,需要地方领导人拿出改革的勇气,真正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有专家更指出,现在成立的一些地级市,已不再是一个城市型行政区,而是一个以广大农村为主体的区域型行政区。大量所谓“市民”在从事农业,非农业人口比率偏低。这种所谓的城市,实质仍然是一个农业功能或至少是半农业功能的超级“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地级市管县局面该如何破解?全国政协委员赵秀云建议采取“两步走”战略———
第一步,赋予这些地级市辖县相当于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审批权限,在财政体制和审批体制上,县(市)与地级市从上下级关系,变成一定程度的“兄弟关系”;
第二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实现县市和所在的地级市“脱钩”,直接由省直管县。在继续保留地级市行政级别不变的基础上,将地级市逐渐减少,人员逐步分流,最终实现“市区”一体化,地级市行政机构与原所辖城区合并,地级市这一行政层级逐步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