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电昨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两院报告,其中晚报报道的“同命不同价”问题成了代表们发言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认为,同一车祸上发生的死亡事件,绝不能出现两个迥然不同的赔偿标准。
在昨天下午的分组审议过程中,何升平代表讲了两个死亡赔偿不同标准的案例,一个是本报报道的因为城乡户口不同而赔偿金额不同,另一个案例则更特殊———同一起车祸当中,来自上海和来自贵州的遇难者,只因他们所在地的经济状况不同,而赔偿金额有天壤之别。
黄奇帆代表认为,这种车祸死亡赔偿绝对不能搞区别对待,不管遇难者来自大都市还是农村,都可按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车祸发生地的社会生活状况进行赔偿。
来源: 华龙网 2006-03-12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