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企业工作条件、生产环境、薪酬制度的不断改善和完善,当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急需做出适当调整或规范。”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刘立军在提交的建议上写道。
为什么会提交这样一份建议?刘立军代表解释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目录都是1962—1997年期间由国家各部委、原行业部局或会同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 从近年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行情况看,由于各部委、行业间制定政策时掌握的尺度不一,使同一个工种同样的生产环境在不同行业间执行不一样,造成国家政策在执行中的不平衡。另外一个原因是,政府行政机关难以操作。随着我国工业企业产品结构、生产流程、生产环境的不断革新完善,目前执行的特殊工种目录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要求。加之特殊工种目录名称单一、涵盖不清,省、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执行中很难做到准确、规范、均衡。同时,由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执行中和企业在某个特殊工种上的认知不同,导致双方出现矛盾的现象也日渐增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增加养老统筹基金、就业市场压力外,由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不够详细,职工与企业、职工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争议越来越多。此外,一些企业为了“甩包袱”、“减员增效”,不惜弄虚作假,把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作为将职工推向社保的出口。
为此,刘立军代表建议,一是在国家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企业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加大力度的基础上,完全取消特殊工种退休政策;二是结合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体制正在转轨阶段、企业生产水平还不高这一实际,国家相关部门应尽早开展对特殊工种目录的清理、规范和完善,充分体现特殊工种的科学、合理、公平性,不断缩小特殊工种退休的范围。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