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孙巍王雄)两天来,陕西代表团分别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在审议中提出,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赵郭海、黄河代表在发言中说,最高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需要,解决好涉农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化解矛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大对基层司法机关工作支持的力度,特别针对一些新型案件,要有统一的办理程序、条件和标准,指导基层的审判和检察工作;要认真解决司法机关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以适应司法工作的现实需要。李朋德、黄藤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要重视解决地方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地方保护问题。
冯煦初、马克宁代表说,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只占2%左右,力度小,数量少;贫困地区司法队伍建设靠单纯提高待遇不解决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比如规定每一名司法人员都要有在基层“两院”工作的经历等,来解决基层“两院”人员不足的问题。杨忠代表说,要重视对律师队伍的整顿,合理收费。律师收费过高,一方面可能导致一些群众打不起官司,另一方面也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及司法队伍的稳定。
吴登昌代表说,在目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时期,要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工作,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张燕代表说,“两院”要采取措施解决律师会见当事人难、调查取证难和阅卷难;注重解决基层“两院”特别是西部不发达地区“两院”建设问题。建议高法从教育和发展两方面加强队伍建设,降低司法考试门槛,实行案件抽查制,加强司法文书培训,实行法官轮岗制。建议高检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提高对民事案件的抗诉水平。
张立勇、李华代表说,要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解决徇私枉法、审判不公和工作粗糙问题。下决心在司法系统实行高薪养廉,尤其要重视解决基层“两院”干警的待遇问题,以吸引高素质人员。陈江灵代表说,尽快出台评估法,明确评估鉴定结果在司法实践中的认证程序;由公检法组成的项目组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要进一步商榷。戴证良代表说,注重解决司法不公、效率不高和执行不力的问题,加强内部监督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关注支持“两院”建设,杜绝干预司法工作的情况。吴秦代表建议,注重解决基层“两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上级干预司法活动的问题,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公正办理政府与个人、私企与国企的官司,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王登记代表说,建议法、检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异地司法;调整“两院”干部队伍结构,解决基层干部素质差的问题。张生朝代表说,法、检要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些重点案件最好公之于众。同时建议改善法、检“两院”的办公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重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
张文宣代表说,两院的报告指出的问题,有些是法、检“两院”自己能解决的,有些是法、检“两院”自身解决不了的;能够解决的,法、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措施来解决;有些问题是“两院”自身所解决不了的,比如人员编制应该由中编办来解决,还有司法保障,应该由政府来解决,对西部地区的“两院”,希望能够建立最低保障标准。
王永平代表说,规范司法行为,司法人员履行职务必须按照要求着装;对死刑犯的复核和执行,拖的时间太长,导致看守任务加重。黄玮、安芷生代表说,对法检“两院”司法干警不足的问题,建议不要让快到龄的司法人员提前退休,对一些退休的司法人员,可以重新聘用;应加大对西部“两院”的投入,保证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法制观念;重视对新农村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案件的审理。张耕代表说,要为“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抓紧修改涉及“两院”工作的“两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使法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司法工作的现实需要。
陆栋代表说,建议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形成可靠的司法经费和人员编制保障机制,为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公正司法创造条件;“两院”在工作中要注意发挥政协和民主党派的作用。胡怀邦代表说,建议在打击商业贿赂等方面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司法合作,完成公检法之间、公检法与行政监督管理机关的案件协查移交机制。
魏民洲、马平一代表说,对基层“两院”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差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地政策;要重视司法队伍建设问题,改革司法考试,解决司法队伍、特别是西部司法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孙清云代表说,建议“两院”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感受,用群众感受衡量成绩、评价工作;希望代表对“两院”工作评价更加客观、全面、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