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桂英:我对政协工作的认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逐步深入的。1. 政协工作坚持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2. 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缺一不可, 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三项职能的内容、形式及程序进行了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希望进一步加强对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党政部门政策问题的研究,并予以落实。
于小文: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中央第一次就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专门性文件,其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操作性和针对性,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意见亮点突出,通篇充满了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1. 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从“三位一体”走向“四位一体”,即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到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2. 意见明确了政协的民主监督属于政治监督范畴,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予以明确,在理论上得到了升华和提炼。
何 悦: 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内容丰富、有创新,用词准确、规范, 一些地方起到了完善《政协章程》的作用:1. 政协工作原则中增加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中强调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3.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没有沿用《政协章程》 中的“可根据”、 “亦可建议’’的行文方式;4.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较《政协章程》的规定更为全面,增加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的监督;5.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除《政协章程》 中的建议和批评外,增加了 “委员视察”、“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以及“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邀监督人员等”;6. “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较《政协章程》 中的“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具时代特点。建议适时修改政协章程,充分吸收意见中的新内容。
资华筠:作为一名老政协委员,我感到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得到推进和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我十分赞成。每个政协委员都好比是一滴水,只有品德高尚、责任感强,才是一滴纯净的水,才能汇集成一条洁净的河流,滚滚向前,不会污浊和枯竭。因此,政协委员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是极为重要,也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政协委员的进出,一方面要确保入口的廉洁性,推荐有德有才、关注民生、履行职责质量高的人为政协委员,另一方面要放开出口,将不遵守章程规定、违法乱纪、道德品质败坏的人逐出委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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