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春柳)昨天记者从人大新闻中心获悉,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对报告作了13处修改。根据人大代表的审议与政协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最高法工作报告主要修改12处,最高检工作报告草案修改15处。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作了13处修改,主要修改有5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作了12处主要修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修改15处,其中主要修改5处。